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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863438001節水灌溉技術要求發布時間:2019-02-16 閱讀:469次一、 總則 1、 工程施工應符合下列程序和要求: ① 基坑排水:應設置明溝排水或井點排水系統,將基坑積水排走。 ② 基礎處理:基坑地基承載力小于設計要求時,必須進行基礎處理。 ③ 灌溉閥門井的砌筑:應符合現行《磚石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、《鋼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、《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等規范要求。 ④ 回填:砌筑完畢后,應待砌體砂漿或混凝土凝固達到設計強度后回填;回填土應干濕失意,分層夯實,與砌體接觸密實。 2、 施工過程中,應做好施工記錄。對于隱蔽工程;必須填寫《隱蔽工程記錄》;經驗收合格后方能進入下道工序施工;全部工程施工完畢后方能進入下道工序施工。 3、 管網施工 ⑴ 溝、管槽開挖,應符合以下要求: ① 應根據施工放樣中心線和標明的槽底設計標高進行開挖,不得挖至槽底設計標高以下。如局部超挖則應用相同的土壤填筑夯實至接近自然密實度。溝槽底寬應根據管道的直徑與材質及施工條件確定。 ② 溝槽經過巖石、卵石等容易損壞管道的地方,應將槽底至少再挖15厘米,并用砂或細土回填至設計標高。 ③ 管子接口坑槽應符合設計要求。 ⑵管溝回填應符合下列要求: ① 管及管件安裝完畢后;應填土定位,經過試壓合格后盡快回填。 ② 回填前應將溝槽內一切雜物清除干凈,積水排凈。 ③ 回填必須在管道兩側同時進行,嚴禁單側回填,填土應分層夯實。 ④ UPVC管道應在地面和地下溫度接近時回填;管周圍填土不應有直徑大于2.5厘米的石子及直徑大于5厘米的土塊,半軟質塑料管道回填時還應將管道充水,回填土可加水灌筑。 二、 設備安裝 1. 灌溉系統設備安裝應具備下列條件: ⑴安裝人員已經了解了設備性能、熟悉安裝要求。 ⑵安裝用的工具、材料已經準備齊全,安裝用的機具經檢查安全可靠。 ⑶與設備安裝有關的土建工程已經驗收合格。 ⑷待安裝的設備已按設計核對無誤,檢驗合格,內部清理干凈,不存雜物。 2. 設備檢驗應按下列要求: ⑴應設計要求核對設備、規格、材質、型號和連接尺寸,并應進行外觀質量檢查。 ⑵應對管及管件進行抽檢,抽檢的數量不得少于3件,抽檢不合格,再取雙倍進行不合格項目復測。復測結果仍有一件不合格,則全批為不合格。 ⑶檢驗用的儀器、儀表和量具均具備計量部門的檢驗合格證。 ⑷檢驗記錄應歸檔。 3. 地埋管道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: ⑴管道安裝不得使用木墊、磚墊或其他墊,不得安裝在凍結的土基上。 ⑵管道安裝宜從低處向高處,先干管后支管的順序進行。 ⑶管道吊運時,不得與溝壁或槽底相碰撞。 ⑷管道安裝時,應排凈溝槽積水,管底與管基應緊密接觸。 ⑸脆性管材和UPVC管穿越公路或鐵路應加套管或筑涵洞保護。 4. 安裝帶有法蘭的閥門和管件時,法蘭應保持同軸、平行,保證螺栓自由穿入,不得用強緊栓的方法消除歪斜。 5. 管道安裝分期進行或因故中斷時,應用堵頭將敞口封閉。 6. 在設備安裝過程中,應隨時進行質量檢查,不得將正確、雜物遺留在設備中。 7. UPVC管粘接連接,應符合下列要求: ⑴粘接前: ① 按設計要求,選擇合適的粘接劑。 ② 按粘接技術要求,對管或管件進行預加工和預處理。 ③ 按粘接工藝要求,檢查配合間隙,并將接頭去污、打毛。 ⑵粘接 ① 管軸線應對準,四周配合間隙應相等。 ② 粘接劑涂抹長度應符合設計固定。 ③ 粘接劑涂抹應均勻,間隙應用粘接劑填滿,并有少量擠出。 ⑶站接后: ① 固化前管道不應移位。 ② 使用前應進行質量檢查。 8. UPVC管翻邊連接,應符合下列要求: ⑴翻邊前: ① 翻邊前應將管端鋸正、銼平、洗凈、擦干。 ② 翻邊應與管中心線垂直,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。 ③ 翻邊正反面應平整,并能保證法蘭和螺栓或快速接頭自由裝卸。 ④ 翻邊根部與管的連接處應熔合完好,無夾渣、穿孔等缺陷;飛邊、毛刺應剔除。 ⑵連接 ① 密封圈應與管同心。 ② 擰緊法蘭螺栓時扭力應符合標準,各螺栓受力應均勻。 ⑶連接后: ① 法蘭應放入接頭坑內。 ② 管道中心線應平直,官底與溝槽底面貼合良好。 9. UPVC管套筒連接,應符合下列要求: ⑴連接前: ① 配合間隙應符合設計和安裝要求. ② 密封圈應裝入套筒的密封槽內,不得扭曲、偏斜現象。 ⑵連接: ① 管子插入套筒深度應符合設計要求。 ② 安裝困難時,可用肥皂水或滑石粉作潤滑劑;可用緊線器安裝,也可隔一木塊輕敲打入。 ③ 連接后:密封圈不得移位、扭曲、偏斜。 10. 塑料管熱熔對接,應符合下列要求: ⑴對接前: ① 熱熔對接管子的材質、直徑和壁厚應相同。 ② 按熱熔對接要求對管子進行預加工,清除管端雜質、污物。 ③ 管端按設計溫度加熱至充分而不燒焦;加熱板應清潔、平整、光滑。 ⑵對接: ① 加熱板的抽出及兩管合龍應迅速,兩管端面應完全對齊;四周擠出樹脂應均勻。 ② 冷卻時應保持清潔。自然冷卻應防止塵埃侵入;水冷卻應保持水質潔凈。 ⑶對接后: ① 兩管端應熔接牢固,并按10%進行抽檢。 ② 若兩端對接不齊應切開重新加工對接。 ③ 完全冷卻前管道不應移位。 11. 支管與豎管安裝 ⑴支管與豎管的連接應密封可靠。 ⑵豎管安裝應鉛直、穩定。 三、 管道水壓試驗 (一)一般規定 1. 施工安裝期間應對管道進行分段水壓試驗,施工安裝結束后,應進行管網水壓試驗。試驗結束后,均應編寫水壓報告。對于較小的工程可不做分段水壓試驗。 2. 水壓試驗應選用0.35或0.4級標準壓力表。被測管網應設調壓裝置。 3. 水壓試驗前應進行下列準備工作: ⑴檢查整個管網的設備狀況;閥門起閉應靈活,開度應符合要求;排、進氣裝置應通暢。 ⑵檢查地埋管道填土定位情況,管道應固定,接頭處應顯露并能觀察清楚滲水情況。 ⑶水沖洗管道及附件:按設計管道設計流量連續進行沖洗,直到出水口水的顏色與透明度和進口處目測一致。 (二)耐水壓試驗 1. 管道試驗長度不宜大于1000米。 2. 管道注滿水后,金屬管道和UPVC管道經24小時方可進行耐水壓試驗。 3. 試驗宜在環境度5℃以上進行,否則應有放凍措施。 4. 試驗壓力不應小于系統設計壓力的1.25倍。 5. 試驗時升壓應緩慢,達到試驗壓力后,保壓10分鐘,無泄露、無變形即為合格。 四、 工程驗收 1. 灌溉工程驗收標準 ⑴缺陷責任期滿后,灌溉系統運行正常,無跑、冒、滴、漏現象。 ⑵植物生長正常,無旱澇不均現象。 ⑶管道無丟失、損壞、堵塞現象。 ⑷整個系統埋設的表土無沉降、下陷情況。 2. 灌溉系統的隱蔽工程,必須在施工期間進行驗收,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。 ⑴應檢查管網的基礎尺寸和高程,預埋鐵件和地腳螺栓的位置及深度,孔、洞、溝以及沉陷縫、伸縮縫的位置、尺寸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;地埋管道的溝槽深度、底寬、坡向及基礎處理,施工安裝質量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本規范的規定。并應對管道進行水壓試驗。 ⑵隱蔽工程檢查合格后,應有簽證和驗收報告。 3. 竣工驗收 ⑴應審查技術文件是否齊全、正確。 ⑵應檢查土建工程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本規范的規定。 ⑶應檢查設備選擇是否合理,安裝質量是否達到本規范的規定,并應對機電設備進行啟動試驗。 ⑷應進行全系統的試運行,并宜對各項技術進行實測。 ⑸竣工驗收結束,應編寫竣工驗收報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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